第一版:“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法》中的“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中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该制度适用于下几个方面的开发建设项目: 
1.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 
3.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1.新建、扩建、改建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 
3.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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