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关于刑事案件中的自诉人
【哪些案件可以以自诉人的身份起诉?】 
下面这些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故意伤害案(轻伤); 
重婚案; 
遗弃案; 
妨害通信自由案;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什么是准自诉案件?】 
以下这两类案件与“告诉的才处理”有区别,一类本来属于公诉案件,只是为了简化程序、加快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周期,法律允许受害人自行起诉;另一类应当作为公诉案件起诉,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认为是犯罪或决定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律就给了受害人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允许受害人自行起诉。这两两类案件分别是: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即《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公诉案件中你能做些什么?】 
当你或你的亲人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时,你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报警,除了在情况紧急时可采用口头方式以外,你应当详细书写《报案材料》,给警方提供一切有用的线索和材料。 
积极配合办案人员,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 
如果你认为因为犯罪行为而给你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行为人给予充分、适当的赔偿。 
办案机关对你控告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你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检察机关提起控诉。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办案机关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于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你可以在七天内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以受害人的身份(控方证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出庭,直接参与刑事审判活动。 
有权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起诉的准备工作】 
首先站长建议你请个律师,因为刑事诉讼不比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很严格,你要证明一个人有犯罪行为并且要将他告进监狱是比较困难的,你要肩负侦查和控诉两重任务,别蛮干! 
严格区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比如伤害案件,你的伤情必须也只能是轻伤;在重婚案中,你的配偶必须是与他人形成法律上或事实上婚姻关系,而不仅仅是与他人同居或婚外恋;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中,别人未经你的许可进入你的家中通常不会构成犯罪,等等。 
获取充分确凿的证据,请注意:充分和确凿必须同时具备。仍以伤害案件为例,你必须有这样一条完整而牢固的“证据链”:什么人——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手段(工具)——怎样打——打在哪些部位——造成了怎样的结果。 
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有相当大的难度,找不到目击证人,找到了证人又不愿开口,开了口却词不达意,口齿伶俐的又没看清案发的过程......稍有不慎就会让证据失去效力。 
提醒你,千万别威胁、恐吓证人!千万别诱使、引导证人做假证! 
未经被访问者同意的录音、录像证据是无效的。 
确定被告人的住址,法院不会受理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 
 
【慎重提出诉讼请求】 
刑事案件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两部分: 
对刑事部分的请求 
对损失部分的请求(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 
对刑事部分的请求必须严格依照《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通常的量刑幅度都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或者拘役、管制。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要慎重,只能就直接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请求,间接损失法院不会考虑。直接经济损失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直接医疗费用 
继续治疗费用 
伤残器械费用 
伤残补助费 
法医学鉴定费用 
生活补助费 
适当的营养费用 
误工费 
财产损失折款 
费用计算的标准一般是:与医疗有关的费用依照法医学鉴定书复函界定的标准,其他费用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请实事求是地提出赔偿请求,过高的要求会增加法院办案的难度,难以获得支持。 
 
【灵活运用刑事部分的撤销权】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自诉人有撤销刑事部分起诉的权利和调解的自由。 
自诉人撤销起诉是对被告人的谅解和宽容,也能有效地避免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防止在被告人及其亲属心中滋生仇恨的种子,化干戈为玉帛,有利于子孙后代友好相处。 
但撤诉并不是无原则的放弃(否则当初起诉干嘛?),撤诉是有前提的,即: 
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悔悟并请求自诉人给以谅解。 
被告人对自诉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了合理的赔偿。 
自诉人生理和心理的创伤已经得以抚慰。 
对被告人的宽宥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撤诉权也是自诉人手中的一张王牌,善于应用这种权利将有助于案件迅速得以解决,也有利于获得一个较理想的赔偿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在相当的程度上,刑事责任是一种要挟——合法的要挟!你不想坐牢?那好,拿钱吧!想想看蹲一年的监狱仅仅在经济上就要损失多少? 
需要提醒的是:撤诉行为一经法院准许,自诉人便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起诉,即使你后悔了也不行!除非是因为证据的原因而撤诉。 
 
【适当降低你的期望值】 
自诉人通常都有较高的期望值,既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又要获得充分合理的赔偿,这本来无可厚非(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嘛),但是在司法实践上却不是那么容易实现。 
在全国各级法院(主要是基层法院)每年受理的大量刑事自诉案件中真正对被告人处实体刑的占多大比例呢?我没有统计过,但可以肯定比例不会很大。除了自诉人撤诉、法院驳回起诉、双方和解的以外,被判缓刑的占了很大的比重。 
除非被告人犯罪的手段残忍、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并且拒不悔改会“既打又罚”,通常都是“打了不罚”、“罚则免打”,所以即使要“打”也是判个缓刑了事。 
自诉人应当做好面对现实的心理准备,毕竟有谁愿意被判了刑还愿赔付高额的赔偿金?充其量也只能判它三年是不是?降低一点你的期望值,有助于恢复心理上的平衡。
下面这些案件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故意伤害案(轻伤); 
重婚案; 
遗弃案; 
妨害通信自由案;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什么是准自诉案件?】 
以下这两类案件与“告诉的才处理”有区别,一类本来属于公诉案件,只是为了简化程序、加快轻微刑事案件的处理周期,法律允许受害人自行起诉;另一类应当作为公诉案件起诉,但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认为是犯罪或决定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律就给了受害人一个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允许受害人自行起诉。这两两类案件分别是: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即《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在公诉案件中你能做些什么?】 
当你或你的亲人遭受犯罪行为的侵害时,你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报警,除了在情况紧急时可采用口头方式以外,你应当详细书写《报案材料》,给警方提供一切有用的线索和材料。 
积极配合办案人员,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 
如果你认为因为犯罪行为而给你的人身、财产带来损失,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行为人给予充分、适当的赔偿。 
办案机关对你控告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你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检察机关提起控诉。 
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办案机关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对于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你可以在七天内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以受害人的身份(控方证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身份出庭,直接参与刑事审判活动。 
有权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对一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后五日内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起诉的准备工作】 
首先站长建议你请个律师,因为刑事诉讼不比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很严格,你要证明一个人有犯罪行为并且要将他告进监狱是比较困难的,你要肩负侦查和控诉两重任务,别蛮干! 
严格区分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比如伤害案件,你的伤情必须也只能是轻伤;在重婚案中,你的配偶必须是与他人形成法律上或事实上婚姻关系,而不仅仅是与他人同居或婚外恋;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中,别人未经你的许可进入你的家中通常不会构成犯罪,等等。 
获取充分确凿的证据,请注意:充分和确凿必须同时具备。仍以伤害案件为例,你必须有这样一条完整而牢固的“证据链”:什么人——在什么地方——用什么手段(工具)——怎样打——打在哪些部位——造成了怎样的结果。 
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有相当大的难度,找不到目击证人,找到了证人又不愿开口,开了口却词不达意,口齿伶俐的又没看清案发的过程......稍有不慎就会让证据失去效力。 
提醒你,千万别威胁、恐吓证人!千万别诱使、引导证人做假证! 
未经被访问者同意的录音、录像证据是无效的。 
确定被告人的住址,法院不会受理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 
 
【慎重提出诉讼请求】 
刑事案件的诉讼请求通常包括两部分: 
对刑事部分的请求 
对损失部分的请求(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 
对刑事部分的请求必须严格依照《刑法》相关条款的规定,通常的量刑幅度都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或者拘役、管制。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出要慎重,只能就直接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请求,间接损失法院不会考虑。直接经济损失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直接医疗费用 
继续治疗费用 
伤残器械费用 
伤残补助费 
法医学鉴定费用 
生活补助费 
适当的营养费用 
误工费 
财产损失折款 
费用计算的标准一般是:与医疗有关的费用依照法医学鉴定书复函界定的标准,其他费用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请实事求是地提出赔偿请求,过高的要求会增加法院办案的难度,难以获得支持。 
 
【灵活运用刑事部分的撤销权】 
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的根本区别之一就在于自诉人有撤销刑事部分起诉的权利和调解的自由。 
自诉人撤销起诉是对被告人的谅解和宽容,也能有效地避免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和防止在被告人及其亲属心中滋生仇恨的种子,化干戈为玉帛,有利于子孙后代友好相处。 
但撤诉并不是无原则的放弃(否则当初起诉干嘛?),撤诉是有前提的,即: 
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表悔悟并请求自诉人给以谅解。 
被告人对自诉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了合理的赔偿。 
自诉人生理和心理的创伤已经得以抚慰。 
对被告人的宽宥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 
撤诉权也是自诉人手中的一张王牌,善于应用这种权利将有助于案件迅速得以解决,也有利于获得一个较理想的赔偿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在相当的程度上,刑事责任是一种要挟——合法的要挟!你不想坐牢?那好,拿钱吧!想想看蹲一年的监狱仅仅在经济上就要损失多少? 
需要提醒的是:撤诉行为一经法院准许,自诉人便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次起诉,即使你后悔了也不行!除非是因为证据的原因而撤诉。 
 
【适当降低你的期望值】 
自诉人通常都有较高的期望值,既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又要获得充分合理的赔偿,这本来无可厚非(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嘛),但是在司法实践上却不是那么容易实现。 
在全国各级法院(主要是基层法院)每年受理的大量刑事自诉案件中真正对被告人处实体刑的占多大比例呢?我没有统计过,但可以肯定比例不会很大。除了自诉人撤诉、法院驳回起诉、双方和解的以外,被判缓刑的占了很大的比重。 
除非被告人犯罪的手段残忍、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并且拒不悔改会“既打又罚”,通常都是“打了不罚”、“罚则免打”,所以即使要“打”也是判个缓刑了事。 
自诉人应当做好面对现实的心理准备,毕竟有谁愿意被判了刑还愿赔付高额的赔偿金?充其量也只能判它三年是不是?降低一点你的期望值,有助于恢复心理上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