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吴志忠
教授,男,1957年7月生,湖北武汉人。
教育经历:
1995年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9月—1993年8月在丹麦王国奥胡斯大学法学院研修国际经济法,
1993年8月—1993年9月在丹麦王国哥本哈根商学院法律系研修国际商法,
1997年3月—1997年4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当代国际社会与国际法高级研讨班学习,
1999年1月—2000年1月在英国利兹大学法律系商事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研修国际商法。
现任硕士生导师,学校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
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经济法专业委员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研究方向: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的教学和研究。
学术成就:
出版学术专著2部,其中《美国商事法研究》是中国第一部深入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著作。
在《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法学评论》等省级以上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
主编《国际商法》、《涉外经济法基础》2部教材,
副主编和参编《国际经济法》教材各1部。
曾多次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的研究,
目前正主持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课题“国际商事法律与中国货物买卖法立法研究”。
1995年被学校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96年获中南财经大学教学优秀奖,
1997年被评为首批财政部部属院校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其论文《新合同法的重要改进及其不足》和专著《美国商事法研究》获湖北省和武汉市社科成果奖。
教育经历:
1995年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2年9月—1993年8月在丹麦王国奥胡斯大学法学院研修国际经济法,
1993年8月—1993年9月在丹麦王国哥本哈根商学院法律系研修国际商法,
1997年3月—1997年4月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当代国际社会与国际法高级研讨班学习,
1999年1月—2000年1月在英国利兹大学法律系商事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研修国际商法。
现任硕士生导师,学校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
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经济法专业委员会理事,武汉市法学会理事,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研究方向: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和国际商法的教学和研究。
学术成就:
出版学术专著2部,其中《美国商事法研究》是中国第一部深入研究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著作。
在《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法学评论》等省级以上权威和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
主编《国际商法》、《涉外经济法基础》2部教材,
副主编和参编《国际经济法》教材各1部。
曾多次参加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的研究,
目前正主持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课题“国际商事法律与中国货物买卖法立法研究”。
1995年被学校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996年获中南财经大学教学优秀奖,
1997年被评为首批财政部部属院校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1998年被评为湖北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其论文《新合同法的重要改进及其不足》和专著《美国商事法研究》获湖北省和武汉市社科成果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