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曹诗权
生于1963年,中共党员。现为中南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法学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武汉市房地产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
1980年-1984年在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读本科,1984年7月毕业时随中南政法学院恢复得建而留校任教,1986-1989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读硕士生研究生,1989年7月硕士毕业回中南政法学院继续任教,先后担任经济法系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系主任、教务处长。一直从事民商法理论知识的学习、研究和教学,以民法为主体性专业,以婚姻家庭法为主攻方向;在课堂教学中,主讲民法学、婚姻法学、继承法学等多门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15名。
在十多年的学习和教学工作中,始终注意完善知识构,充实理论基础,及时把握学科前尚信息和立法、司法实践动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加强科研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科研水平,营好的学术心态、治学精神和独道的学术研究阵地。近十年共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论坛》 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8篇,获得各个层次的优秀论文奖11项;《中国婚姻的基础性重构》获司法部“九五”优秀论文三等奖;《改革中的婚姻家庭及立法增改建议》获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主编、副主编著述4部, 编委和分卷主编著述2部,参加统编教材编写2部,其他蓍述6部, 任编委和分郑主编著述2部,参加统编教材编写2部,其他著述6部。任编委和分卷主编著述2部,参加统编教材编写2部,其他著述6部。其中《海峡两岸亲属法比较研究》一书1998年获司法部“九五”优秀著作三等奖,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此外,主持和参加申报取得4项国家级、部级研究项目,独立承担两个院科研项目,目前正致力于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人身权、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完善主攻方向的研究。
基于较优秀的教学、科研成就,1994年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青年教师,1996年被评为中南政法学院“十佳”教师,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省青年学术骨干。
1980年-1984年在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读本科,1984年7月毕业时随中南政法学院恢复得建而留校任教,1986-1989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读硕士生研究生,1989年7月硕士毕业回中南政法学院继续任教,先后担任经济法系总支副书记、系副主任、系主任、教务处长。一直从事民商法理论知识的学习、研究和教学,以民法为主体性专业,以婚姻家庭法为主攻方向;在课堂教学中,主讲民法学、婚姻法学、继承法学等多门课程,指导硕士研究生15名。
在十多年的学习和教学工作中,始终注意完善知识构,充实理论基础,及时把握学科前尚信息和立法、司法实践动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觉加强科研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科研水平,营好的学术心态、治学精神和独道的学术研究阵地。近十年共计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评论》、《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法学论坛》 物上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8篇,获得各个层次的优秀论文奖11项;《中国婚姻的基础性重构》获司法部“九五”优秀论文三等奖;《改革中的婚姻家庭及立法增改建议》获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主编、副主编著述4部, 编委和分卷主编著述2部,参加统编教材编写2部,其他蓍述6部, 任编委和分郑主编著述2部,参加统编教材编写2部,其他著述6部。任编委和分卷主编著述2部,参加统编教材编写2部,其他著述6部。其中《海峡两岸亲属法比较研究》一书1998年获司法部“九五”优秀著作三等奖,国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著作三等奖。此外,主持和参加申报取得4项国家级、部级研究项目,独立承担两个院科研项目,目前正致力于婚姻家庭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人身权、婚姻家庭法的立法完善主攻方向的研究。
基于较优秀的教学、科研成就,1994年被评为司法部优秀教师,1995年被评为湖北省优秀青年教师,1996年被评为中南政法学院“十佳”教师,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省青年学术骨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