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赵万一
男,1963年生。山东巨野人。
1979--1983年就读于山东大学经济系,
1983年考取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研究生,
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后 留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1年被评为四川省"做出有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
1992年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是当时四川省最年轻的副教授之一,同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十佳青年教师";
1993年被聘为民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1997年被评为教授;
2001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并于同年开始招生。
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青年联合会委员、重庆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律咨询委员会金融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和德国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从事商法学、比较商法学和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竞争法等领域有教深理论造诣。是新中国证券法和破产法研究的开拓者之一,曾分别于1992年和1987年独自和合作出版了中国最早的相应领域专著《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和《企业破产法论》(与顾培东、张卫平合著)。先后独自出版和合作出版了《民法学教程》、《诉讼法大辞典》、《破产法教程》、《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适度分离研究》、《中国房产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香港法要论》、《证券交易法教程》、《中国竞争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证券法学》、《商法学》等专著、教材工具书约30部。是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法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副主编和民商法学分卷主编。
曾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研究课题多项,今年又主持申报成功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证券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先后为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开设了包括《民法学》《商法学》《外国商法学》等在内的6门课程和若干专题讲座。
1979--1983年就读于山东大学经济系,
1983年考取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研究生,
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后 留民商法教研室任教。
1991年被评为四川省"做出有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硕士学位获得者";
1992年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是当时四川省最年轻的副教授之一,同年被评为四川省高校"十佳青年教师";
1993年被聘为民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1997年被评为教授;
2001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并于同年开始招生。
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重庆市青年联合会委员、重庆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重庆市法律咨询委员会金融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重庆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和德国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主要从事商法学、比较商法学和民法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在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竞争法等领域有教深理论造诣。是新中国证券法和破产法研究的开拓者之一,曾分别于1992年和1987年独自和合作出版了中国最早的相应领域专著《证券法的理论与实务》和《企业破产法论》(与顾培东、张卫平合著)。先后独自出版和合作出版了《民法学教程》、《诉讼法大辞典》、《破产法教程》、《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适度分离研究》、《中国房产法的理论与实务》、《中国农村经济法制研究》、《走向21世纪的中国法学》、《香港法要论》、《证券交易法教程》、《中国竞争保护法律问题研究》、《证券法学》、《商法学》等专著、教材工具书约30部。是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法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98年出版)的副主编和民商法学分卷主编。
曾主持和参加国家社科研究课题多项,今年又主持申报成功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证券民事责任法律制度研究》。
先后为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开设了包括《民法学》《商法学》《外国商法学》等在内的6门课程和若干专题讲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