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傅廷中
学历背景:
上海海运学院国际航运专业(经济类)本科毕业;大连海事大学海事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通过论文答辩并获法学硕士学位);韩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国外学习情况:
韩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剑桥大学圣.爱德蒙学院访问教授。
工作与实践:
大学毕业后曾在福建省厦门市从事外轮代理业务;1987年于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上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海事法律系副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2000年11月份以后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任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社会兼职:
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一级律师;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顾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分会与中国国际商会辽宁商会法律咨询顾问;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年刊》编委。
上海海运学院国际航运专业(经济类)本科毕业;大连海事大学海事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于吉林大学通过论文答辩并获法学硕士学位);韩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学位。
国外学习情况:
韩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剑桥大学圣.爱德蒙学院访问教授。
工作与实践:
大学毕业后曾在福建省厦门市从事外轮代理业务;1987年于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上历任大连海事大学海事法律系副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2000年11月份以后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任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社会兼职:
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一级律师;中国海商法协会理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顾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辽宁省分会与中国国际商会辽宁商会法律咨询顾问;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商法年刊》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