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刘作翔
刘作翔,1956年出生,甘肃省平凉市人。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法学研究》杂志编委。先后获国家人事部“1996年度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国务院1997年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国家七部委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1995/1996年度第一、二层次人选,陕西省1997年度“社科期刊优秀编辑”称号等。主要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有法理学、法律文化、法社会学、民主法治理论、法学发展问题等。
社会兼职有: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吉首大学客座教授,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1985年以来,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求是》、《法律科学》、《法学》、《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其中有40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和转摘;出版个人学术专著5部,代表著作是《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法理学视野中的司法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主编法律硕士教材《法理学》1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出版),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论丛》(第一卷)1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主编学术专著《法与公平论》1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参编教育部、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理学》统编教材5部,参编其他法学著作、教材、工具书等40多部;获各类学术奖3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10多项。
社会兼职有: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吉首大学客座教授,国立华侨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客座教授。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律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等。
1985年以来,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求是》、《法律科学》、《法学》、《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60多篇,其中有40多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全文转载和转摘;出版个人学术专著5部,代表著作是《法律文化理论》(商务印书馆1999年出版),《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法理学视野中的司法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主编法律硕士教材《法理学》1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出版),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论丛》(第一卷)1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主编学术专著《法与公平论》1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出版),参编教育部、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理学》统编教材5部,参编其他法学著作、教材、工具书等40多部;获各类学术奖30多项,其中省部级以上奖10多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