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朱大旗
1967年8月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1年9月~1983年6月湖南省宁乡十一中学习;1983年9月~1989年1月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本科、民法研究生班学习,期间,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6月、1991年1月分别获人大法学学士、硕士学位;1989年1月~现在,留校任教于经济法教研室,其中:1992年9月~1995年在职攻读法制史台湾法方向博士学位,1996年6月获博士学位,1998年6月评定为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经济法、财税法、金融法。发表《析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确认与实现》、《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重大问题的法律思考》等论文近30篇,个人独著《金融法》一部,合著《公司法释义》、《合同违约赔偿》等5部,主编、参编《经济法》、《金融法》、《中国金融法教程》、《税法》等省、部级教材10多部,其他若干,总计近300万字。所受奖励多项,其中,1999年9月,被北京市法学会授予“北京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撰写的《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若干重大问题的法律思考》荣获获司法部2002年度“法学教材和法学科研成果奖”优秀奖。曾参与国家有关机关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典当行管理办法》等财税、金融法律、法规的立法研讨、咨询工作,所提意见和建议多有采纳。
兼任《法学家》杂志编务主任、经济法专栏编辑,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社会科学年鉴(经济法学)》特聘撰稿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制办法制工作顾问、北京市“依法治市”讲师团成员等。
兼任《法学家》杂志编务主任、经济法专栏编辑,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金融与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社会科学年鉴(经济法学)》特聘撰稿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制办法制工作顾问、北京市“依法治市”讲师团成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