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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美】爱德华H列维
爱德华.H.列维(Edward. H. Levi)(1911-2000)是美国20世纪最杰出、最受景仰的律师之一。他既是一位学者,也是一位教育先锋,同时还是一位在1074年至1977年间曾出任过联邦司法部长一职的公务员。虽然一般大众更多地是因为他在“水门事件”后恢复了联邦司法部受损地信誉而将他牢记在心,但他留给美国社会最经久的遗产则可能是他在法学教育以及法学思想领域的贡献。
列维出生于一个犹太教家庭。他先是在芝加哥大学的预科学校念书,后进了芝加哥大学的学院,接着又在芝加哥大学的法学院学习法律,在耶鲁大学法学院接受了法学的研究生教育。耶鲁的研究生学习结束后,他先是在芝加哥大学教书,但不久第二此世界大战即告爆发,他又转往司法部反垄断处工作,其后又回到芝加哥大学,先后任过法学院院长、芝加哥大学校监以及芝加哥大学校长。作为教师和学者,列维对芝加哥大学跨学科教育体制的奠定功劳甚大。他的教育理念,就是要集中不同领域的专家来一起研究解决那些无法按照常规标准清楚地加以分科的问题。在这方面,一个最好的例子就是他创建的并且被他视为是跨学科教育典范的“芝加哥大学社会思想教育委员会”(Committee on Social Thought)。
国内已出版的列维教授的著作是《法律推理引论》(庄重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这本书扼要阐述并分析批判了法律推理在判例法、制定法以及宪法这三个主要领域中的表现。列维以阐述与法律解释有关的学说变迁为重点,在这三个领域中引经据典地论证了法律是如何随着时间地推移而演化的。这本书在观点上自成体系,是对在一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间盛行的美国“现实主义运动”(Legal realist movement)的一个回应。他强调指出,对法律分析中的逻辑瑕疵所进行的批判没有批到问题的要害,因为“将逻辑与事实上的法律方法相对立对这两个方面都是损害;法律推理本身自有它本身的一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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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爱德华.H.列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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