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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如何提供鉴定结论?
  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鉴定结论

参考资料: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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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 献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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