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刘广三
刘广三,男,安徽怀宁人,1967年10月出生.
主要著作有:
专著《犯罪现象论》(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专著《计算机犯罪论》(获山东省教委三等奖),
合著《计算机法》(获省社科三等奖),
合著《新刑事诉讼法论》(获省社科二等奖),
合著《刑事证据学》。
另参加十余部辞书、教材的撰写
论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论文“论犯罪当量”,获省社科二等奖;“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获省社科三等奖。在《犯罪与改造研究》上发表的论文“论家庭暴力犯罪”获省教委三等奖。
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为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山东省法学教育协会理事,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烟台黄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学术主攻方向为:犯罪学。主要是其中的犯罪现象论和犯罪学上的各种新兴犯罪类型,近年致力于研究计算机犯罪问题,2000年以后准备着重“犯罪观”的理论问题。
另外,把刑事诉讼法学作为自己的辅攻专业,近来致力于研究刑事证据学以及大陆与台湾的刑事诉讼制度和程序的比较研究。对附带民事诉讼问题的研究也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学术成就:主要著作有:
专著《犯罪现象论》(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专著《计算机犯罪论》(获山东省教委三等奖),
合著《计算机法》(获省社科三等奖),
合著《新刑事诉讼法论》(获省社科二等奖),
合著《刑事证据学》。
另参加十余部辞书、教材的撰写
论文: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其中在《法学研究》上发表的论文“论犯罪当量”,获省社科二等奖;“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获省社科三等奖。在《犯罪与改造研究》上发表的论文“论家庭暴力犯罪”获省教委三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