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上海的优惠
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营的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外再征收3%的地方所得税(浦东新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在2000年底以前免征地方所得税)。
在上海市内兴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而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应当缴纳20%的所得税,但上海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条件优惠或转让的技术先进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免征所得税。
投资上海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纳所得税率表
注:非生产型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税率为3%;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的,从始获利年度起,前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浦东新区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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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种 |
税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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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除开发区外的地区 |
上海浦东新区和各经济技术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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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所
得
税 |
正常年份 |
生产性企业24% |
生产性企业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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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减 |
获利后第一、二年 |
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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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期 |
获利后第三至五年 |
24%×0.5=12% |
15%×0.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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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减税期 |
先进技术企业延长三年减税税率,双密集企业在整个经营期内的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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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1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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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减税 |
产品出口企业当年产品出口产值达到70%以上的税率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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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1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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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所得税 |
正常年份 |
3% |
外商投资企业在2000年底前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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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后第一、二年 |
免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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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减税 |
产品出口型企业出口产值达到70%当年税率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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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利润汇出税 |
免 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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