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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违反税务登记规定的法律责任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一)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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