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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发票的领购
1、申请领购发票的对象
    ①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
    ②依法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续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临时到本辖区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可以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④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如某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不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等,需要使用发票的,可按法定程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2、发票领购手续
    ①对于申请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然后,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②对于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需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才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发票。
    ③对于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除应提供①条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条形章及《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申请表》,才能办理专用发票领购手续。
    ④纳入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一律凭“税控IC卡”向税务机关领购电脑专用发票。
    ⑤只有经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才能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非增值税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但没有向税务机关申请认定的增值税纳税人。此外对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而发生丢失的一般纳税人,半年内不得领购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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