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信托登记制度
在我国,信托登记是在应登记或注册的财产上有效成立信托的必要条件。我国《信托法》第10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即信托财产的登记注册成为信托有效成立的形式必备条件,否则信托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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