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委托人条件
从各国信托法的规定来看,可以认为委托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委托人具备行为能力。依照法律,只有具备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才可以通过实施民事行为设立财产权利义务关系。我国《信托法》第19条明确规定:“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虽然未明文规定无行为能力的委托人设立的信托无效,但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却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监护人追认者无效。继承法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因此可以推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人设立的信托无效。
2、委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所有权。
1、委托人具备行为能力。依照法律,只有具备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才可以通过实施民事行为设立财产权利义务关系。我国《信托法》第19条明确规定:“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虽然未明文规定无行为能力的委托人设立的信托无效,但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却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未经其法定监护人追认者无效。继承法也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因此可以推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人设立的信托无效。
2、委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