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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信托法的效力
  信托法的效力是指信托法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对什么事发生效力。
   《信托法》第3条规定,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下统称信托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活动,适用本法。
    1、空间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对人的效力。对中国境内的一切自然人、法人、组织均适用。
    3、时间的效力。实行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信托法于2001年10月1日生效。
    4、对事的效力。信托当事人进行的民事、商事、公益信托活动均适用本法。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信托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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