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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国内公路工程建设中的担保制度介绍
作者指出,工程担保制度作为控制工程风险的有效手段,越来越受到重视并在公路工程建设中逐步推广,完善。
工程担保的种类:工程担保是指保证人Surety(主要包括从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银行、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商业团体或个人)应被保证人Principal (或称义务人、债务人)的要求向权利Obligee(或称受益人、债权人)做出的书面承诺,倘若被保证人不能履行其对权利人的承诺和义务,以至权利人遭受损失,则由保证人代为履约或负责赔偿。工程担保作为一种工程保障机制,是工程合同担当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工程风险转移的重要手段之一。结合招标投标制度,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实行工程担保制度,可以使权利人的权益在被保证人违约、失败、负债时得到保障。工程担保制度是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使建设各方守信履约、实现公开、公平、公正的风险管理机制。木工程担保的形式主要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业主支付担保、开工预付款保证担保、质量保证担保以及相关形式的担保。
担保制度在北京公路工程中的应用:1988年我国首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依据菲迪克(FIDICI)条款修建的京津塘高速公路引进了工程担保制度。10多年来,公路工程建设一直借鉴菲迪克条款中相关内容建立了工程担保制度,为提高公路工程各有关参加方的风险意识和质量意识,增强在国际上的竞争力打下了基础。按照国家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市公路建设的具体情况,我们在北京公路建设中对各种形式的担保提出了如下规定:1、投标担保:(1)投标担保的形式--投标担保的形式有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规定的其他形式。若采用先进支票或银行汇票,投标人应确保款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能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帐号上;若采用银行保函,应由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银行级别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2)投标担保的金额--国家计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航总局联合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为了避免出据保函的银行泄露投标人的价格,投标担保一般规定为一个固定的金额而不用投标价格的某一百分比。有些以百分比规定的投标担保,投标单位为了避免泄露投标价会采取对交保证金的方法。比如某单位投标价为850万元,按招标文件规定1%的保函应为8.5万元,为防止泄露投标价,该单位出具了10万元的投标保函。(3)投标担保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最迟不应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年。投标有效期根据工程的规模与复杂性同时考虑评标、澄清、上级的批准及通知中标的时间综合确定,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资料表中予以明确。(4)投标担保的没收:投标单位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担保。投标单位在投标哟小气内撤回投标书;投标人不接受依据投标须知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中标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未递交履约保证金。实行投标担保,可防止投标人违约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与业主签约,减免业主的经济损失,一方面使投标人认真投标报价;另一方面使担保人严格审查投标人的承包能力,资信状况等,从而限定了承包商理性的投标活动。2、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采用的银行保函的银行汇票形式,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所附的或业主实现同意的格式,由承包人从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2)履约担保的金额:一般为10%的合同价格。交通部《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规定:如果招标人采用的评标方法为最顶评标价法,则按以下方式提交:1)(A-D1)/A≤15%,则履约担保为10%合同价的银行保函。2)15%(A-D1)/A≤20%,则履约担保为10%合同价的银行保函加5%合同价的银行汇票。3)20%<(A-D1)/A≤25%,则履约担保为10%合同价的银行保函加10%合同价的银行汇票。4)25%<(A-D1)/A,则履约担保为10%合同价的银行保函加15%合同价的银行汇票。其中:D1为中标人的评标价;A为招标人的标底和扣除暂定金额后的值。(3)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在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之前,履约担保一直有效。在发出交工证书后,业主不应对履约担保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履约担保中的履约保函应在交工证书发出后的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其中的银行汇票应在工程完成50%后分歧返还承包人。(4)违约的处理:对于履约担保,如果不是业主的原因,承包人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担保人应承担其担保责任;一是向该承包人提供资金、设备、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二是直接接管该工程或另觅经业主同意的其他承包人,负责完成合同项目的剩余部分,业主只按原合同支付工程款;三是按合同约定,对业主蒙受的损失进行补偿。3、开工预付款担保:业主在收到承包人的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根据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进场情况拨付开工预付款,并在以后的资金拨付中逐步扣回。承包人不得将业主支付的开工预付款用于与工程武官的支出,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开工预付款,业主有权立即通过向银行发出通知收回开工预付款保函的方式将该款收回。4、质量保证担保:质量保证担保一般采用保证金的形式。业主按月给承包人发放工程款时,要扣除月支付额的10%作为保留金,直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合同总价的5%为止,以便在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用于返工。在整个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并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14天内,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保留金支付证书,将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如果该工程尚有遗留工程有待承包人完成,则监理工程师有权扣罚一定比例的保留金以抵得上遗留工程的费用,直到该遗留工程完工时才予发还。5、业主支付担保: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规定:业主在收到中间支付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后应在规定的天数内支付个承包人,如果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付款,则业主应按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利率(相当于商业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北京一般规定为0.16‰/天)向承包人支付全部未付款额的利息,付息时间从应付而未付该款额之日算起(不计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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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公路工程建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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