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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绝对权和相对权
这是依民事权利的效力所及相对人的范围为标准而划分的。 
  绝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为不特定人的权利。绝对权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之外的一切人,故又称“对世权”。物权、人身权利等均属绝对权。 
  相对权是权利效力所及相对人权为特定的人的权利。相对权的效力仅仅及于特定的义务人,故又称“对人权”。债权就是典型的相对权。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绝对权,相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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