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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具体行政行为的一般合法要件
    一、 有确凿的事实证据 
 
  第一,作出行政决定首先要有事实,即存在需要行使行政职权的客观事实。 
  第二,事实应当是确定充分的。 
  
  二、 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 
 
  第一,行政管理是一种适用法律的国家活动。 
  第二,将法律法规作为处理行政事务的根本准则和依据。 
  第三,正确适用还表现于正确把握法律法规与调整对象的联系。 
  第四,只能适用有效的法律。 
  
  三、 遵守法定行政程序 
 
  程序是实现行政管理目标过程中的行政方法和形式。法定程序赋予这些方法和形式以权利义务的法律属性,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成为判断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合法的重要标准。 
  
  四、 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
 
  关于超越职权的要件,是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律授予的权限以内活动。不能以公共需要的理由对抗职责权限的要求,法院不是按照行为人的动机,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判断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主要由行政组织法和授权法规定。首先是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包括行政机构的编制方案和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其次是单行的授权法。行政机关一定要按照行政组织法的规定,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进行管理活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必须是享有事务和地域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地域管辖权涉及交由主管部门的空间范围,事务管辖权涉及到委托给主管部门的行政任务内容。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具体行政行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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