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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

  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权利义务关系。

  "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

  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情况之一:

  (1)劳动者患病或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定历史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变更协议的。

  四、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经营状况的手段,是无过错辞退的一种特殊形式。用人单位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可以裁员:

  (1)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依法申请和法院准许开始整顿后,因出现剩余劳动力,需要把裁员作为预防的一种整顿措施。

  (2)用人单位近营状况恶化,发生严重亏损、开工不足、产品严重积压之类的严重困难,需通过裁员来摆脱困境。

  另外,进行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合同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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