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借款合同
又称:“贷款合同”。贷款方将一定数额的货币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于合同期满时返还同等数额的货币及利息(或不付利息)的书面协议。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贷款方只能是银行、信用社和其他合法金融组织,借款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
2.合同的标的是货币。
3.是诺成、要式合同。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是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应明确规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担保条款和违约责任等项目。
中国的借款合同必须接受国家统盘法律调整,即贷款必须依据国家计划;借款方要有物资保证;贷款要按期归还;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以销定贷。借款合同又分为工商信贷、农业信贷和基本建设信贷3种。
借款合同的法律特征是:
1.贷款方只能是银行、信用社和其他合法金融组织,借款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个人。
2.合同的标的是货币。
3.是诺成、要式合同。合同自双方达成协议时生效,同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是双务、有偿合同。借款合同一般应明确规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担保条款和违约责任等项目。
中国的借款合同必须接受国家统盘法律调整,即贷款必须依据国家计划;借款方要有物资保证;贷款要按期归还;区别对待、择优扶持和以销定贷。借款合同又分为工商信贷、农业信贷和基本建设信贷3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