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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法的起源
    一、 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
 
  法的起源即法的起始和发源。从古到今,许多思想家、法学家对法的起源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关于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主要的有: 
  1.神创说。 
  2.暴力说。 
  3.契约说。 
  4.发展说。 
  5.合理管理说。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国家出现而产生的,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二、 原始氏族的习惯
 
  在原始社会,通过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特别是习惯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氏族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渐形成和演化,世代相传,成为氏族成员内在需要和外在自觉的行为模式或行为惯性。这些社会规范涉及公共管理、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渔猎耕种、产品分配、血族复仇等方面,如严禁氏族内通婚、相互帮助、实行血族复仇、组织渔猎、采集和原始农业生产、平均分配产品、共同举行宗教仪式、参加氏族公共事务的讨论和管理等。这些社会规范是由生产力极端低下所决定的,与当时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相适应,维持了原始社会的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原始社会以习惯为主的社会规范体现了全体氏族成员的共同利益和意志,依靠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社会舆论和人们的自觉遵守来保证其实施。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与阶级社会的法是根本不同的。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变化,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也必然也为另一种社会规范所代替。 
  
  三、 法产生的过程和标志
 
  (一) 法产生的根源)
 
  1.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 
  2.阶级的产生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 
  3.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二) 法的产生的主要标志
 
  1.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 
  2.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3.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三) 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1.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2.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 
  3.两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 
  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四、 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一) 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的发展过程。
  
  (二) 法的产生经历了习惯到习惯法、再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
   
  (三) 法的产生经了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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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法,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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