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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法律监督
 一、 法律监督的涵义
 
  “法律监督”一词,目前在我国法学界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涵义。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对立法、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二、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
 
  中国古代的法律监督在实质上是人治原则下的法律监督,是在专制集权基础之上的法律监督。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实质是:以人民民主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法治为原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依法对各种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为和其他法律活动进行监视、察看、约束、控制、检查和督促的法律机制。 
  
  三、 法律监督的构成
 
  1.法律监督的主体 
  法律监督的主体可以概括为三类: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法律监督的客体 
  法律监督的客体是指监督谁或者说谁被监督。在民主政体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的特殊公民。所有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民既是监督的主体,也是监督的客体;监督的重点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3.法律监督的内容 
  法律监督的内容包括与监督客体行为的合法性有关的所有问题。它包括:国家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和其他职权的行为,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国家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的行为,共产党依法执政和各民主党派依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行为,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行为,以及普通公民的法律活动。监督的重点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和司法机关的司法行为。 
  
  四、 当代中国法律监督的意义
 
  1.法律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 
  2.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 
  3.法律监督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五、 社会法律监督体系
 
  社会监督,即非国家机关监督,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一) 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二) 社会组织的监督
  
  (三) 公民的监督 
  
  (四) 法律职业群体的监督 
  
  (五) 新闻舆论的监督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法律监督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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