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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法律秩序
一、人类面临的两种秩序

(一) 自然秩序

(二) 社会秩序

二、法律秩序

(一) 法律秩序的性质:

1、 法律秩序既是一种制度形态,也是一种结果形态,是制度和结果的合一。

2、 法律秩序是一种社会状态,一种由实体性的制度和观念化的意志所合成的社会状态。

3、 法律秩序是由法所确立和维护的,以一定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表现出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的,具有特殊强制力的一种社会状态。比之其他社会秩序,法律秩序具备一系列明显的特点或优点

(二) 法律秩序的特征

1、 以法律规则、法定制度为纽带而形成而运行,是法律秩序不同于其他社会秩序的一个显著特征。这一特征使法律秩序成为一种具有实在性的社会秩序。

2、 以一定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是法律秩序所凸显的又一个特征。这一特征使法律秩序具备了现实性。

3、 法律秩序还以其具有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稳定性和普遍性的特征,使它能够成为先进而富有效率的社会秩序。

4、 最后,正如人们所熟知的,法律秩序还是以法庭、监狱、警察乃至于军队这样一些物质设施为依托而形成的特殊的国家强制力,所保障实现的社会秩序,因而是强悍而有力的。

三、法律秩序在法的价值中的地位——法律秩序是最基本的社会秩序,是人类社会秩序体系中的基础和核心:

(一) 其一,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是基本的社会关系,因而法律制度是人类社会所须遵循的基本制度。

(二) 其二,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的主要的方式之一是法的调整,是实现法律秩序价值,尤其是现代国家更如此,国家管理社会的其他方式也经常通过法的调整或通过兑现法律秩序价值来实现。

(三) 同社会主体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利益关联尤为紧密的民主、自由、人权和诸如此类的其他许多权益,都需要法的确认和维护,需要通过实现法律秩序价值而得到保障。

四、法律秩序对社会生活的价值

(一) 基本价值(制度价值)与深层价值(精神价值)

(二) 行为价值与关系价值

(三) 法律秩序价值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1、 为人类社会提供抑制社会冲突而使社会处于和平状态的有效手段;

2、 使日常的、大众的社会生活处于稳定的、安全的、安宁的状态;

3、使作为整个社会生活根基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使产品的分配、商品的交换或流通,使今天这种愈益联成一气的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使国家对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使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使各种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获得一种确定的、强有力的规制和保障,使所有危及正常经济生活的异端行为得以抑制以至受到有效的制裁和打击。

五、法律秩序价值的实现方法——注意确认秩序和创设秩序两者的完好结合

(一)从经验中去寻找某种能在无损于整个利益方案的条件下使各种冲突的和重叠的利益得到调整,并同时给予这种经验以合理发展的方法。

(二)按照一定时间和地点的文明的法律假说来进行评价、用这种假说作为尺度来划定利益关系的界限的方法

(三)以公认的、传统的权威性观念作为解决法律问题的依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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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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