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条目发表评论去论坛讨论添加到网摘

第一版:虚假破产罪
虚假破产罪,是指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公司、企业的破产管理制度,也包括债权人和其他人的利益。犯罪主体是单位,但承担刑事责任的是虚假破产的公司、企业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

★处 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6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实行单罚制,即对公司、企业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贡 献 者:yehq

标  签:破产

参考资料:
第二版:  我要二次编辑
尚未有新版!
贡 献 者:

标  签:

参考资料:
网友评论: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



律师宣传  |  法律人风云榜  |  关于好律师  |  About Haolawyer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8,all rights reserved
使用前必读  浙ICP备050399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