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任何一项法律解释,从指导思想上说,都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第二,法律解释(除宪法以外),要以宪法为准则。第三,法律解释要实事求是,符合原意。第四,对法律的有效解释,必须按照法定权限进行,严格维护法制的统一。
--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7-388页。
第一,合法有效原则。根据这项原则,要求法律解释首先做到权限合法。其次是内容合法。第三是程序合法。第二,公正合理原则。要保证法律解释的公正性、合理性,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第二是要体现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第三是要合乎社会公理。第三,协调一致原则。为了实现这一原则,首先要求同一种法律解释的前后内容必须协调,统一于同一立法思想之上,决不能前后矛盾。其次,法律解释必须与所解释的法律的内容协调一致,不能相矛盾,更不能相抵触。再次,法律解释不仅要依据被解释的法律,还要结合考虑其他有关的法律规定,力求与相关的法律内容协调一致,以避免作出片面的、不准确的解释。最后,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等各类法律解释之间也必须协调,不能相互矛盾。
--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87-389页。
第一,兼顾法律的稳定性与情势性原则。第二,联系立法历史背景与司法现实条件的原则。第三,结合立法意图与司法目的的原则。第四,合理分配立法解释权与司法解释权的原则。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377-378页。
(一)法律解释的准确性
(二)法律解释要考虑发展的社会与稳定的法律的关系
(三)法律解释的简洁与明了
--卓泽渊主编:《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5-76页。
第一,合法性原则。法律解释应该合乎法律的规定和基本精神。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1)法律解释应该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越权解释。(2)对低位阶法律的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3)对法律概念和规则的解释与法律原则必须保持一致。第二,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在此是指合乎情理、公理、道理。坚持合理性原则,(1)就要符合社会现实和社会公理。(2)坚持尊重公序良俗。(3)顺应客观规律和社会发展趋势,尊重科学。(4)要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为指导。第三,法制统一原则。法律解释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就是要求法律解释应该在法治的范围内进行。法律解释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具体内容就是:(1)要将需要解释的法律规则、概念术语、技术性规定等方面的法律条款置于相应的法律、法规、条例中理解和把握,使解释活动从属于该法律文件的整体;将对个别法律部门有关规定的解释,纳入更高级的法律部门和整个法律体系全面掌握。(2)在法律解释过程中,要建立和贯彻规范化的解释技术。第四,历史与现实相统一的原则。法律解释需要结合法律制定时的历史背景,深入了解立法意图,把握立法原意。
--葛洪义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91-394页。
(一)解释法律上的用语应注意法律的全体。
(二)解释法律上的用语应用普通意义。
(三)解释法律上的用语应限于立法时的意义。
(四)法律上的词语在没有特别理由时从广义解释。
(五)法律上的词句有保留意思时从广义解释。
(六)例外用狭义解释。
(七)关于惩罚或负担义务责任的法律用狭义解释。
--朱采真著:《现代法学通论》,世界书局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版,第88-9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