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适用阶段,是指国家特定的专门机关具体适用法律规范处理案件所经过的过程。这是一个复杂的不间断的过程,但又是分阶段进行的,大致经过以下几个阶段:
(一)调查研究,分析案情,认定事实;
(二)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
(三)作出处理决定,并制作适用法律文件;
(四)执行处理决定,并对执行过程实行监督。
--孔庆明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6-77页。
根据法的适用过程内部各项工作所表现出的阶段性特征,法的适用可以划分为下述基本阶段:
1.查清需要进行法的适用的事实状况;
2.选择适用于该情况的法律规范;
3.结合事实对法律规范作出解释;
4.作出把法的一般要求适用于具体事实的判决、决定,并送达有关人员;
5.直接执行文件中的要求或采取措施保证文件要求的实现。
--黄建武著:《法的实现--法的一种社会学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98页。
适用法律的法律行为过程:
(一)事实的分析
(二)法律的选择
(三)法律程序的确定
(四)对法律规范的正确理解与解释
(五)法律规范的具体适用
(六)适用法律规范的结果及其生效
(七)适用法律规范的中止和延期
(八)错误适用法律的纠正
(九)类推适用法律的法律行为
--李林著:《法制的理念与行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13-217页。
社会主义司法的阶段,是指司法机关处理案件,实施法律的过程。这一过程可以划分为若干阶段。根据我国司法实践的经验,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案件调查阶段
(2)依法裁判阶段
要正确地适用法律,不仅要查明案情,还应该在此基础上,依据法律对案件如何处置作出裁决。这是法的适用的关键性阶段。这一阶段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A.选定适用的法律规范
B.作出法律决定
(3)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是法律适用的落实阶段。
--卢云主编、王天木副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75-377页。
法的适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调查、分析事实情况阶段
(2)选择确定要适用的法律规范
(3)分析法律规范的含义,针对被选用的事实作出确切的解释
(4)作出法律决定,产生适用法的文件
(5)将适用法的文件送达有关人员或机关
(6)执行阶段
(7)检查和监督适用法的文件的执行情况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423-426页。
一般来说,可以区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调查、分析和确认事实。
(2)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这一阶段,一般又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A.确认事实的法律性质,确定应该由什么部门法律来调整,……
B.要确定由什么法律或法规来调整。
C.还要选择适当的法律规范。
如果在适用法律时找不到具体的法律规范,则应依法适用国家政策或比照类推等办法。
(3)作出决定。这是适用法律的决定性阶段。
(4)执行程序。这是适用法律的终结环节。
--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379-381页。
法的适用是运用国家权力将法的一般规范用于解决具体案件的活动,因此它本身也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一般包含着下面几个具体阶段:
第一,查清需要进行法的适用的事实情况。
第二,选择所要适用的法律规范。
第三,对法规范的要求作出解释。
第四,作出法的适用的文件。
第五,执行文件要求或采取措施保证文件要求的实现。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326-328页。
法律适用的全过程可分为两个阶段:适用法律的第一阶段,从起诉到宣布判决,纯粹以做出适用法律的文件为目的,表现为用逻辑规则的“三段论”式,将一般规则与个别案件联接起来,作出新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实质意义上的适用法律行为;适用法律的第二阶段,是对判决裁定的执行或强制执行,它使整个适用法律过程直接产生约束效果,因此也是适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勇飞、王启富主编:《中国法理纵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89页。
法律适用的阶段,是指司法机关审理案件适用法律的具体过程,即一个分阶段的连续过程。
法律适用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调查、分析和确认事实
2.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
这是选择恰当的法律规范适用于该案件的阶段。
3.作出适用法律的决定
这是适用法律的决定性阶段。作出适用法律的决定即表明该案事实已经确认,法律责任明确,已安排选定适用的法律规范确定了相应的法律后果。
4.执行阶段
执行阶段是适用法律的最后程序。
--李龙主编:《法理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56-358页。
我国法律适用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案件调查
二.确定适用法律规范
三.作出法律决定
四.依法执行
--乔克裕:《法理学教程》,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95页。
法的适用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事实情况的研究;
2.选择相应的规范;
3.检查规范文本是否有效;
4.检查法律规范的效力;
5.分析法律规范的含义;
6.作出决定;
7.将作出的决定送达到有关人员;
8.执行决定;
9.对执行的监督。
--甄玉金、彭志远主编:《新编实用法律辞典》,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71页。
苏联法学理论界把法的适用过程分为以下各阶段:(1)研究实际案情;(2)选择(找出)适合于本案的法规;(3)核对规范条款原本,从法制、规范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员即与案情有关人员范围的规定的角度研究规范;(4)弄清规范的含义和理解规范的内容;(5)主管全国机关作出决定;(6)宣布决定(判决)并将决定通知所有有关人员和组织。
--[苏]M·C奥舍罗夫、ЛИ斯皮里多诺夫著:《社会舆论与法》,王长青、毛树智译,新华出版社,1991年版,第175-176页。
所有适用法的行为可分为三个基本阶段:
1.确定事实情况(确定案件的事实根据)。
2.选择和分析法律规范(确定案件的法律根据)。
3.在适用法的文件中反映出的对案件的决定。
--[苏]С·С·阿列克谢耶夫著:《法的一般理论》(下册),黄良平、丁文琪译,孙国华校,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7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