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秩序
所谓法律秩序就是法律与其他社会因素(社会控制手段)互动所产生的社会主体间与法律直接有关的社会关系体系。
--傅再明、张文彪:“论法律秩序”,载《学术研究》,1989年第4期,第14页。
秩序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动、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现象。某种程度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是它的基本特征。
--章若龙、李积桓主编:《新编法理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9月版,第206-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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