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宗教的本质
就其本质说,它是反科学的。
——沈宗灵主编:《法学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1页。
其实质在于,人类在自己的意识中,把处于自己控制能力之外的自然或社会力量幻化为控制着自己并能佑护自己的神灵,然后,按照特定的一套规范去生活和举行仪式以求得神灵的佑护。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455页。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种对超自然的神灵的崇拜以使人的灵魂得到救赎的社会现象。
——赵震江、付子堂:《现代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15页。
宗教里的苦难既是现实的苦难的表现,又是对这种现实的苦难的抗议1。宗教是被压迫生的叹息,是无情世界的感情,正象它是没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样。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
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54页。
宗教偏见的最深的根源是贫穷和愚昧;……
——列宁:《在全俄女工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演说》。《列宁全集》第28卷,第1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