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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法律规范

在有些法学著作中,将法律形式和法的渊源等同起来,对此我们不敢苟同。我们认为,通常所讲之法律形式泛指法的内容和种种表现形态,即法的内容的各种结构或组织,包括各种部门法的划分、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其他各种法的分类以及各种具体法律制度、法律关系等。显而易见,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只是法律形式之一,而法律形式外延则更为宽泛。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

法律形式对于法律是十分重要的,任何法律都必须借助一定的表现形式才得以存在。……
从不同角度考察法律,法律的形式就不完全相同。在法律的存在形式上,法律形式包括成文法律和不成文法律,简称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在法律的效力形式上,法律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含民族自治地区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经济特区的法)和国际条约等。
--卓泽渊主编:《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6页。

法律规范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则。
--孔庆明主编:《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山东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45页。

可以说,法规范就是法的实际形体,是法的基本存在形式和发挥作用的根据。
--魏再龙著:《法学权利论》,湖北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第115页。

所谓法律规范,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约束力的,规定着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武步云著:《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引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54页。

法律规范是法的基本单位,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刘金国、张贵成主编:《法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32页。

法律规范是体现掌握政权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卢云主编:《法理学》,四川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页。

法律规范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具有一定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则。
--卢云主编:《法学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290页。

法律规范是法的最基本的细胞,创制法尽管也必须根据社会生活提出法律调整所要遵循的原则和界定必要的概念,但主要使命在于选择已有的或者设计新的、适合于实现一定法律调整任务的规范。
法律规范是作为整个系统的法的基本细胞,它与整体的法的关系是系统的个别因素同整个系统的关系。……
法律规范是体现国家指令的一般行为规则。……一般行为规则的外部特征在于它不是针对具体姓名的人的规定,它所考虑的是数目不确定的某类情况,一般行为规则的内在根据在于它所调整的不是具体的关系,而是一定种类、一定组合的社会关系。
--孙国华主编:《法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72-273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掌握国家政权阶级的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周农、唐若雷主编:《法理学》,警官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08页。

法律规范,简单地说,就是人们行为的准则,即关于哪些事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是不得做的,哪些事是必须做的这样一些带有权威性和约束力的社会生活准则。
--赵震江主编:《法律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9页。

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特殊内在结构通过法律条文表述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法律规范是一国法的基本细胞,是相对独立的“基本法律单位”。
--王国平主编:《法学精要》,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3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一般程序规则。
--蒋晓伟主编:《法理学》,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6页。

法律规范又称法律规则,是法的构成要素的主体,指通过法律条文表现出来的,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某种法律权利和义务,具有严密内在逻辑结构的特殊行为规范。
--赵震江、付子堂著:《现代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法律规范定义为:由国家颁布和受国家保护的,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赋予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以某种法律权利,并给他们规定法律义务。
--[苏]С·С·阿列克谢耶夫著:《法的一般理论》(下册),黄良平、丁文琪译,孙国华校,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3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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