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百科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编辑条目发表评论去论坛讨论添加到网摘

第一版:对哪些案件公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公诉案件。一种是由公民自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这种案件称为自诉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以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除了自诉案件外,其他案件都是公诉案件。 

  公民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案件有以下三种情况: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就是说,当事人主动到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处理,当事人不主动起诉的,人民法院就不处理。法院不主动处理这类案件。根据刑法规定,共有四种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公然侮辱、诽谤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家庭成员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他人委托保管财物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主要包括: 
  (1)故意伤害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讯自由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的案件(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的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于这八类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处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就是说,对上述八类案件,如果犯罪轻微,被害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明被告人对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的,以自诉方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立案侦查或者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或者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 法律的这一规定,即保障了被害人的控告权,也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罪不究的行为起到了制约和监督的作用。但是,被害人在根据这一规定提起自诉时,必须注意以下三点:①这类案件仅限于被告人侵犯被害人个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刑事案件;②这类案件已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追究的;③被害人京九负举证责任。

贡 献 者:john

标  签:法官诉讼通道,公民直接起诉

参考资料:
第二版:  
尚未有新版!   编辑条目
贡 献 者:

标  签:

参考资料:
网友评论: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6 queries, 136 - Cache, 663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