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原判决是否仍须执行?
民事诉讼法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裁定由院长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可以暂时不执行原判决。经再审作出新判决的,同时撤销原判决;经再审维持原判决的,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已经决定再审的案件,可以暂时不执行原判决。经再审作出新判决的,同时撤销原判决;经再审维持原判决的,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
|
|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Processed in 0.063 s, 6 queries, 136 - Cache, 680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