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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条件?

一、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 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 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四、 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五、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六、 附带民事诉讼在提起刑事案件时起到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

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二、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侵害死者隐私;
3、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亲近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损毁,物品所有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贡 献 者:john

标  签:法官诉讼通道,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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