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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审理前的准备阶段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是否马上开庭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为了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在开庭审理之前,需要进行审理前的准备,以弄清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审理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审查起诉状的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如有欠缺,通知原告限期补正。 
2.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通知被告在限期内提出答辩状。
3.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通知当事人或者以口头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4.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将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 
5.认真查阅诉讼材料,审查核实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并且调查收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证据或者案件审理需要掌握的证据。 
6.通知尚未参加诉讼,但需要进行共同的当事人或者诉讼中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审判人员是如何组成的?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是如何组成的?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合议庭应当如何评议案件?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
审判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案。
审判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
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期间?期间是如何计算的?
期间是指法律对司法机关和诉讼参加人进行诉讼活动的时间期限的要求。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
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什么方式送达诉讼文书? 
送达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将诉讼文书送交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 
1.直接送达 
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给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交其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及合法的接受送达文书的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指受送达人拒绝签收送达文书时,把所送达的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处的送达方法。留置送达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民事诉讼法对留置送达的方式也作了较为严格的限制。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认为送达。由于法律规定,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可以反悔,因此,留置送达不适用于调解书的送达。 
3.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是对直接送达的补充,通常适用于当事人不在受诉人民法院的辖区内,不易直接送达的情况。 
4.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在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将送达文书交邮局挂号寄给送达人的方式。邮寄送达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在计算期间时应扣除邮件在途时间。 
5.由受送达人所在机关单位转交送达 
通常情况下,送达文书应当交给受送达人,但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为转交:(1)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者劳改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给受送达人签收,以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所采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可采用登报、广播、张贴布告等形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以便备案存查。

何为送达日期?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人民法院审理前应作什么准备?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内日告知当事人。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调查必要的证据,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贡 献 者:john

标  签:法官诉讼通道,审理前

参考资料: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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