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条目发表评论去论坛讨论添加到网摘

第一版: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又称“分包人”,“总包单位”对称,指在工程承包中,与总包单位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分包单位只对总包单位负责。
贡 献 者:西窗

标  签:分包单位,分包人

参考资料:
第二版:  我要二次编辑
尚未有新版!
贡 献 者:

标  签:

参考资料:
网友评论: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



律师宣传  |  法律人风云榜  |  关于好律师  |  About Haolawyer

未经授权 严禁转载 Copyright 2008,all rights reserved
使用前必读  浙ICP备050399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