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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建筑单位和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建筑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规定了建筑单位和专业人员的从业资格: 

  一、建筑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建筑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在申请设立注册登记时,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数量标准。对于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的最低注册资本的具体数额,《建筑法》未作规定,对此应当按照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法》对设立各类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及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作了明确规定,设立从事建筑活动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时,其注册资本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单位不仅需要懂经营、懂管理的经营管理人员,更需要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首先,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必须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如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和注册监理师等;其次,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法定的执业资格,即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并被依法批准注册。 
  3. 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除了应当具备的以上三项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包括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部门规章,也不包括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二、建筑单位的资质等级

  根据《建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一)划分资质等级的条件: 
  1.拥有的注册资本。
  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时,申报并确定的资金总额。
  2.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除了包括《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依法取得建筑行业有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监理师等以外,还包括依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取得有关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3.拥有的技术装备。 
  4.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
  (二)资质等级规定
  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如何分级,以及各项资质等级条件的具体标准,《建筑法》未作具体规定,应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建筑法》规定的原则作出具体规定。目前有关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的资质等级的划分标准作了一些规定,例如,有关部门将从事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划分为四个资质等级:企业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以上;企业有职称的工程、经济、会计、统计等人员不少于350人,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0人;企业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与质量检验测试手段;企业近10年承担过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25层以上或单跨30米跨度以上的建筑工程的两项以上的施工,且工程质量合格等。 
  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的资质等级,应按法定的条件和国家规定的有关具体标准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其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三)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只能在其经依法核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是反映这些单位从事建筑活动的经济、技术能力和水平的标志,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只能在其经依法核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有关建筑活动,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重要措施,所有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三、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直接在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工艺、工程监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术人员。如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的规定,注册建筑师是指依法取得注册建筑师证书并从事房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人员。 分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受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二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范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建筑规模和工程复杂程度。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以后,才能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工程任务,不得超出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 


贡 献 者:西窗

标  签:建筑施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

参考资料: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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