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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
  房屋建筑面积,指房屋外墙、柱、边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屋建筑面积作了如下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h)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i)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j)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M以 上的,按其外(不包括条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k)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l)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m)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贷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n) 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o)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范围

    a) 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b) 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c)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d) 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 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 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 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 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d) 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 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能通行的部分。
    g) 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 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i) 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j) 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贡 献 者:西窗

标  签:房屋建筑面积,

参考资料:房产测量规范 关于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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