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中标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所谓综合评价,就是按照价格标准和非价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
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应按法律的规定都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综合性评价和比较。比如,按综合评价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进行评审时,应当对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者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投标作为中标。以综合评价标准最优作为中标条件的,在评价方法中通常采用打分的办法,在对各项评标因素进行打分后,以累计得分最高投标作为中标。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一项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
(2)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是指对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评标因素尽可能折算为货币量,加上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之后,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通常称为最低评标价),以该投标为中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标的是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而不是指报价最低的投标。
(3)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质量,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常的低价中标后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本条规定,对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投标将不予考虑。 
    按照本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只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条所列的两项条件之一,就可中标。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所谓综合评价,就是按照价格标准和非价格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
投标文件的评价标准应按法律的规定都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进行综合性评价和比较。比如,按综合评价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进行评审时,应当对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者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的投标作为中标。以综合评价标准最优作为中标条件的,在评价方法中通常采用打分的办法,在对各项评标因素进行打分后,以累计得分最高投标作为中标。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1)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这是一项投标中标的前提条件。
(2)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是指对投标文件中的各项评标因素尽可能折算为货币量,加上投标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比较之后,确定评审价格最低的投标(通常称为最低评标价),以该投标为中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中标的是经过评审的最低投标价,而不是指报价最低的投标。
(3)为了保证招标项目的质量,防止某些投标人以不正常的低价中标后粗制滥造、偷工减料,本条规定,对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投标将不予考虑。 
    按照本条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只要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条所列的两项条件之一,就可中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