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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
    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经营权 :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由集体使用的森林、山岭、草原、和荒地、滩涂、水面的进行承包的权利。
贡 献 者:搜可

标  签:公民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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