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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立法提案权
    立法提案权 :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立法机关提出法律草案的权力,立法过程的必经程序,各国法律大都有明确规定,但范围不尽相同。在中国享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权的机关和人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享有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权的机关和人员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的委员,有的国家(美国)则规定议员和政府均拥有立法提案权。――――《法学辞典》 主编 邹喻,顾明 第386页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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