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百科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编辑条目发表评论去论坛讨论添加到网摘

第一版:小权利
    小权利 :“大权利”的对称。配有或未配相应的歌词的音乐作品,非戏剧表演权的通用词,复关协会及其他组织,这些组织有权授权表演他们负责掌握的演出节目中的所有作品,只要付费就可得到许可证,这些费用是代表版权所有者收集的,然后根据每部乐曲使用的次数,按照有关法令和复关协会及其他组织通过的规定将收来的费用定期分配给版权所有权,在大多数国家里,只有一个组织来管理这些权利。这个组织的演出节目,实际上包括所有的音乐作品,完全可以认为,从该组织中获得授权,包括授权人组织的全部音乐演出。------------《法学大辞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总主编邹瑜,顾明
贡 献 者:搜可

标  签:知识产权

参考资料:
第二版:  
尚未有新版!   编辑条目
贡 献 者:

标  签:

参考资料:
网友评论: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1 s, 6 queries, 137 - Cache, 677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