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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秘密权
    秘密权 :公民享有国家或公共权力不得非法将公民通信的内容以及通信行为的存在,作为调整的对象的权利,即邮政局的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在履行职务中能获知的公民个人的通信资料的权利。
贡 献 者:搜可

标  签:秘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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