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百科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编辑条目发表评论去论坛讨论添加到网摘

第一版:公众借阅权
    公众借阅权 :一些国家版权法中例如,澳大利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新西兰,斯堪迪纳半岛国家规定的图书馆向公众出借作品复制本的权利,在有些国家里他还包括向公众出租唱片或录音,录像(唱片图书馆)的权利,这一类权利不仅属于版权,并且由单独的法令来管理。公众借阅作品复制品所支付的费用,只有一部分在实际被借出作品作者之间分配,这些钱主要用来作为对本国作者进行社会资助的基金。――――《法学大辞典》第一版,总主编,邹喻,顾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贡 献 者:搜可

标  签:公民的基本权利

参考资料:
第二版:  
尚未有新版!   编辑条目
贡 献 者:

标  签:

参考资料:
网友评论: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47 s, 6 queries, 89 - Cache, 397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