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倾销是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价格歧视,所谓价格歧视,是指同一产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售价不同。
——(美)雅各布。瓦恩那 《倾销——国际贸易问题》,转引自王承斌主编《西方国家反倾销法与实务》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
2、外国产品以低于公平价值对美国出口,即存在倾销。
——美1988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规定,转引同1
3、若某种产品出口到欧共体的出口价值低于正常的价值(less than normal value)则存在倾销。
——欧共体第2423/88号条例规定,转引同1
4、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内,如因此对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威胁,或者对某一国内的新建产业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反倾销守则》第2条第1款对总协定第6条做了解释性的规定,“如在正常贸易中一国向另一国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出口国本国消费的相应的同类产品价格,则此产品应视为倾销产品(即以低于正常价格输入到另一国商业领域的产品)。
——关贸总协定第6条和实施该条达成的协议《反倾销守则》,转引同1
5、学理上,经济学家认为,当某种产品大量而廉价的投向某一市场,造成了该市场的波动,并导致了该市场上的其他竞争者销售困难,产品销售者的行为便是倾销。
——(德)费尔编著《经济学手册》,第6册,1977年斯图加特版,转引自
范健著《反倾销法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
6、以低于国内的价格向国外出口就叫做倾销。
——(日)小岛清 转引自周宝廉译 《对外贸易法论》, 南开大学出版社
7、除了国家市场之间的价格歧视行为之外,国际贸易中的“低于生产生成本的销售”(sales below production cost)行为同样构成倾销。
——美《1974年贸易法》 转引自张晓东著《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
8、倾销是指在依法降价处理商品之外,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商品,扰乱正常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之行为。
——国家计委发展委员会1999年《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第2条,转引同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