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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民事赔偿的区别

  “《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可见我国国家赔偿的归则原则是违法原则,即以存在职务违法行为为规则标准。这就决定了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民事赔偿在概念和制度上是不同的。 

  一、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的区别:两者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发生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的发生原因是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实质上是对国家机关的一种责难。而国家补偿是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合法的形式权利或者依法行使权力给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损害为发生原因的。如:国家的依法征用等。 

  二、国家赔偿和民事赔偿的区别:首先是主体之间关系的区别,国家赔偿的主体之间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而民事赔偿的主体之间是平等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赔偿关系。然后是责任性质不同,国家赔偿是一种行政性质的赔偿,民事赔偿是一种民事性质的赔偿。最后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一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都会是国家赔偿的一方主体,只有当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时才有可能成为国家赔偿的主体,如:国家机关违法侵占他人的土地建设机关办公楼,在这里的国家机关和被侵害人之间就是一种民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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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签:国家赔偿,国家补偿,民事赔偿

参考资料:国家赔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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