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抚养
抚养,指父母或长辈对子女或晚辈的抚养教育。包括:
(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
《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一方面,父母有抚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应从物质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料,提供一定的生活费、教育费,承担必要的经济责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有一定期限的。即从子女出生时起,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基于某种原因不能维护生活的情况下,父母可在可能的条件,根据需要负担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或给予其一定经济帮助。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子女有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子女有权向父母索要抚养费,如其父母仍不履行,子女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对于应该履行抚养义务而不履行,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父母有教育子女和对子女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规定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同时,父母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代理其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进行民事活动。在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父母基于监护人的身分,应代其主张权利,请求赔偿。
(2)长辈对晚辈的抚养义务。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姊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