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位于:首页法律百科
[欢迎光临好律师网]

编辑条目发表评论去论坛讨论添加到网摘

第一版:权利质押的概念与可质押的权利

  权利质押,是指以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为标的物而设定的质押。

  权利质押主要以债权、股东权和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作为标的物。

  担保法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所有权、专利权、著作权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贡 献 者:西窗

标  签:权利质押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版:  
尚未有新版!   编辑条目
贡 献 者:

标  签:

参考资料:
网友评论:
  → 评论内容 (点击查看)    共0条评论,每页显示5条评论   浏览所有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 我要发表评论
您还没有 注册登陆 本站!
声明:好律师网信息属参考资料性质,正式引用或用于传播目的,应当对照原文并与作者联系取得同意

电子邮件:soqos@163.com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号码:651758927 浙ICP备05039944号
Processed in 0.030 s, 6 queries, 106 - Cache, 400 Online
Haolawyer.com © 2003-2011  -  好律师网版权所有
鸣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  浙江/杭州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