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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商誉

  商人基于良好经营而取得的营业信誉以及由此而带来的利益。为英美法上的概念。

  商誉与营业所、商业名称和商标密切联系,但其本质仅表明商人与其顾客间的关系。

  英美法学说中有认为:商誉具有独立的无形财产属性,具有可让与性;

  大陆法学说中则有认为:商誉本质上是身份权的客体,不具有可让与性,其相关利益只能随着特定营业、商业名称或商标的转让而移转。
贡 献 者:搜可助理

标  签:商誉,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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