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损害
又译“侵占动产”。被告非法侵占他人动产严重妨害他人占有权行使的侵权行为。在英美法中,它是一种独立侵权诉讼。
其构成要件是:
(1)被告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就是侵占别人的动产、妨害他人对动产占有权的控制或行使。过失侵占他人动产不足以构成损害之诉,受害人只能提起过失之诉。
(2)被告必须实施了侵占他人动产占有权的行为。被告的行为包括不法占有,例如偷盗别人的贷物为己占有;损坏他人的动产或私自改变他人动产的性能;滥用他人动产,严重妨碍他人对动产占有权的行使;不法转让他人动产或拒不返还他人动产等。
(3)被告的行为和受害人的损失之间有近因关系。
此外,根据美国《侵权再论》的观点,提起损害侵权诉讼,还必须考虑到被告占有他人动产的方式和时间以及损害程度等因素,不仅对他人有形物的占有可以提起损害之诉,而且对他人无形物(如期票、存折)的非法占有也可以提起损害之诉。
损害与侵害动产的区别:损害和侵害动产都是对他人动产的不法侵害,而且都属于一种故意侵权行为。
它们的区别是:
(1)损害比侵害动产更为严重妨碍他人对动产占有权的行使或剥夺他人的占有权。在损害的情况下,由于被告行为的严重程度,为了正义和公平,被告必须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
(2)在侵害动产中,原告仍为该动产的所有人,而在损害中,由于对动产的严重损坏,原告失去对动产的所有权。
(3)在侵害动产之诉中,原告必须接受返还原物,而在损害之诉中,原告不必接受被损坏的动产。 (4)在侵害动产之诉中,原告只能请求因修复原物的补偿金,在损害之诉中,原告可以请求包括该原物市场价格在内的赔偿金和补偿金。
其构成要件是:
(1)被告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这种故意的内容就是侵占别人的动产、妨害他人对动产占有权的控制或行使。过失侵占他人动产不足以构成损害之诉,受害人只能提起过失之诉。
(2)被告必须实施了侵占他人动产占有权的行为。被告的行为包括不法占有,例如偷盗别人的贷物为己占有;损坏他人的动产或私自改变他人动产的性能;滥用他人动产,严重妨碍他人对动产占有权的行使;不法转让他人动产或拒不返还他人动产等。
(3)被告的行为和受害人的损失之间有近因关系。
此外,根据美国《侵权再论》的观点,提起损害侵权诉讼,还必须考虑到被告占有他人动产的方式和时间以及损害程度等因素,不仅对他人有形物的占有可以提起损害之诉,而且对他人无形物(如期票、存折)的非法占有也可以提起损害之诉。
损害与侵害动产的区别:损害和侵害动产都是对他人动产的不法侵害,而且都属于一种故意侵权行为。
它们的区别是:
(1)损害比侵害动产更为严重妨碍他人对动产占有权的行使或剥夺他人的占有权。在损害的情况下,由于被告行为的严重程度,为了正义和公平,被告必须对所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赔偿责任。
(2)在侵害动产中,原告仍为该动产的所有人,而在损害中,由于对动产的严重损坏,原告失去对动产的所有权。
(3)在侵害动产之诉中,原告必须接受返还原物,而在损害之诉中,原告不必接受被损坏的动产。 (4)在侵害动产之诉中,原告只能请求因修复原物的补偿金,在损害之诉中,原告可以请求包括该原物市场价格在内的赔偿金和补偿金。

